蔡立人

作者

致:马来西亚华语规范理事会 - 2011年7月17日

【说明】:我在马来西亚华语规范理事会的官方网站和语范执行秘书交流后,不能苟同语范把“最高元首”一词列为不规范的解释。于是决定在原文(从“元首”谈起”)上增加资料和内容,连同其他两篇(“农历新年”、“稽查”和“查账”),依照语范执行秘书的建议,以书面提呈语范。





××××××××××

2011年7月17日



马来西亚华语规范理事会,
副主席、常务委员会长兼译名组主任:吴恒灿先生

吴先生,

您好!

我对于 贵理事会官方网站上,把一些本地常用词列为不规范、歧义和逻辑错误,不表同意。

特提呈此函,详细说明我的看法。班门弄斧之处,还望海涵指教。

谢谢。




蔡立人敬
jinchuah@gmail.com

××××××××××

“元首”

马来西亚华语规范理事会网站的规范词语表里称“最高元首”、“国家元首”和“州元首”都不规范,是歧义和逻辑错误,并把它们规范为“元首”和“州长”。原文如下。

3.建议使用词语:州长
不规范名词:州元首
原因:逻辑错误
说明:元首:国家对内外的最高代表。

4.建议使用词语:元首
不规范名词:最高元首/国家元首
原因:歧义
说明:元首:国家对内外的最高代表,已包含“最高/国家”。

请容许我谈谈我的一点浅见。


国家元首

《现代汉语词典5》把“元首”释为“国家的最高领导人”,所举的用例正是“国家元首”。这说明,《现汉》并不反对把“元首”搭配“国家”。

百度百科和维基百科也都各自把“国家元首”列为独立条目。

百度百科说:“国家元首是一个国家在实际上或形式上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

维基百科说:“国家元首是国家、联盟、联邦中的最高代表,是国家的象征,履行宪法赋予的权力和义务。”

中国政府的官方新闻发布也用“国家元首”。例:

“值此非洲联盟第十一届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召开之际,我谨代表中国政府,并以我个人名义,向会议致以热烈的祝贺。”(温家宝总理;新华社北京2008年6月30日电)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23日在纽约出席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并发表题为《同舟共济 共创未来》的重要讲话…。这是中国国家元首第一次站在联大一般性辩论的讲台上。”(新华社北京2009年9月24日电)

“王岐山副总理和戴秉国国务委员作为中国国家元首特别代表分别负责经济对话和战略对话。克林顿国务卿和盖特纳财长作为美国国家元首特别代表分别负责战略对话和经济对话。”(外交部网站;2009年6月4日)

《三亚宣言》“1. 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巴西联邦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印度共和国和南非共和国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于2011年4月14日在中国海南省三亚市举行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三次会晤。”。

在英文里,Heads of State and Government即“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BRICS 是“金砖国家”而Leaders是“领导人”。所以,以下的翻译已经被国际社会接受:

Head of State 国家元首
Head of Government 政府首脑
Leaders 领导人

“元首”也指head,“国家元首”即head of state。“元首”可以单独使用,比如“马中两国元首会晤”;也可以搭配“国家”。



最高元首

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32条写明Supreme Head of the Federation是Yang di-Pertuan Agong。既然Head of the Federation已经清楚指的是联邦元首,为什么还要冠以Supreme呢?

很明显的,宪法是要凸显此元首(Head)是至高无上(Supreme)的,也是宪法给予我国元首的最崇高的敬意。

The Supreme Head译成中文就是“最高元首”,这也是宪法第IV部第1章的标题。

Head of State和The Supreme Head的区分就是,前者只是一般的称呼,而后者则是马来西亚独一无二的尊称。“最高元首”可被视为专有名词,且已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同。这个独特的名称使到百度百科和维基百科把“马来西亚最高元首”定为独立条目。

要知道,Agong一字本来就带有“至高”之意。相反的,“元首”和Head本身并没带有Supreme的这种敬意,所以,我们必须冠以“最高”,来更正确的反映宪法的涵义。

语范把Head of State等同The Supreme Head,然后一概以“元首”来称呼,是不能被接受的:

第一, 从直译角度看,语范忽略了Supreme一词;
第二, 从意译角度看,语范没有把宪法对元首的崇高敬意表达出来;
第三, 从国际惯例看,没有区分一般性称呼和我国的独特称呼。

语范执行秘书引述中国现代学者林汉达说:“(正确的翻译)就是尽可能地按照中国语文的习惯,忠实地表达原文中所有的意义 ”。中国当代学者王以铸说:“好的翻译决不是把原文的一字一句硬搬迁来,而主要的却是要传达原来文章的神韵”。

其实,林汉达也承认,中国的语文习惯,并不一定足以“忠实地表达原文中所有的意义”。

翻译的最高境界是:信、达、雅。文学著作虽注重雅,仍以信为主;宪法更应追求信、达。连律师的法律文件都必须精准,不可有一丝含糊,因此用字措词务求详尽翔实,以致冗长沉闷。翻译宪法更不应该简炼、省略,这是最基本也是最严格的要求。

所以,如果死板的依照中国语文习惯对“元首”的释义,根本不能忠实地表达宪法的The Supreme Head所有的意义,也不能跟从国际惯例的翻译Head of State。当然,更谈不上有什么神韵了。

同样的,宪法第41条说明,最高元首也是Supreme Commander,即最高统帅。虽然词典把“统帅”释为“统率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人”,已经含“最高”的意思,但还是必须冠以“最高”以凸显Supreme这个字眼。

我查了几本英汉词典,都把Supreme Commander译为“最高统帅”或“最高司令”。请看文末附录(2)。所以,我不能苟同语范坚持不翻译Supreme这个字眼的立场。

另一方面,语范执行秘书说:“中国对本地特有事物、人名的译名,理事会仍然与中国驻马大使馆文化处协商,未必会全然接受中方的译法。”

我并不认为“最高元首”是中国翻译的。我只说,中国政府也尊重我国的称呼,例:

“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2日宣布:应马来西亚最高元首米詹和新加坡共和国总统纳丹邀请,国家主席胡锦涛将于11月10日至13日对上述两国进行国事访问。”(新华社北京2009年11月2日电)

从以上短短一句,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外交部如何正确、妥当的,称呼三个国家的最高领导人。

再例:
“出席过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后,马来西亚最高元首米詹·扎因·阿比丁一行10日来到中国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参观访问。” (新华社西安2008年8月10日电)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和副主席曾庆红13日分别致电马来西亚新任最高元首和副最高元首,祝贺他们就职。”(中国新闻网 2006年12有14日)



州元首

把“州元首”规范为“州长”是不恰当,也不符合宪法的。联邦宪法在1976年8月27日开始生效的修订案(Act A354, section 42; Act A514, section 19)里,以Yang di-Pertua Negeri全面取代Governor这个字眼。

Yang di-Pertua Negeri在宪法的定义(第160条)是Head of State in a State not having a Ruler,Head of State也就是“州元首”。这里的State在宪法的定义是联邦州属。

在其他联邦制国家,比如美国和澳洲,州长(Governor)是州的行政长官,负责统筹州内的行政事宜。中国有省长(Governor),而省长也是一个行政职位。我们的州元首不是一个行政职位,不应该称为“州长”。

州元首可以列席统治者会议,但却不是世袭的,所以不能被选为最高元首。既然Yang di-Pertua Negeri有着列席统治者会议的特别地位,称为“州元首”并不为过。

语范执行秘书说:“因为宪法下还有市、县议会主席,法定称呼yang di-pertua MPSJ,我们不至于译为“首邦市元首”或“巴生县元首”吧!”

我认为这是对联邦宪法和翻译的误解。请让我解释。

首先,联邦宪法里根本没有提到Yang di-Pertua Majlis Perbandaran 这个职位。

第二,在联邦宪法里:

上议院SenateDewan Negara
主席PresidentYang di-Pertua Dewan Negara
副主席Deputy PresidentTimbalan Yang di-Pertua Dewan Negara
下议院House of RepresentativesDewan Rakyat
议长SpeakerYang di-Pertua Dewan Rakyat
副议长Deputy SpeakersTimbalan-Timbalan Yang di-Pertua Dewan Rakyat

由此可见,英文的职位名称是很明确的,而国文的Yang di-Pertua也可以指一个议会里的主席或议长。所以,Yang di-Pertua也用在市议会和县议会的主席之称。

这就好像Head可以用在很多地方,但是,没有人会把Head of Government翻译为“政府元首”;或把Head of Department翻译为“部门元首”。

同样的,没有人会把Senate的President翻译为“总统”;把Yang di-Pertua Dewan Rakyat翻译为“下议院元首”;也同样的,我们也不用担心会有人把Yang di-Pertua MPSJ翻译为“MPSJ元首”。

马来西亚的君主制度是很特别的。我们不能因为中国出版的词典把“元首”定为“国家最高领导人”,就认为州最高领导人不能称为“元首”。也正因为我们的统治者会议里有许多最高领导人的称呼:州元首、苏丹、拉惹、森美兰最高统治者,继而有“最高元首”,也就理所当然了。

另一方面,语范网站上的名称写法,DiPertuan和DiPertua,也不合乎宪法标准。宪法的写法是di-Pertuan和di-Pertua。

我们一直以来沿用前辈翻译的“最高元首”、“最高统帅”和“州元首”都是以联邦宪法为依据的,而宪法用词必须非常精确。真的要把“最高元首”和“州元首”规范为“元首”和“州长”,那也只好修改宪法了。


蔡立人
稿于2011年6月19日
增添内容和资料:2011年7月15日


浅见(6): 从“元首”谈起FB
浅见(7):“農曆新年”FB
浅见(8): “稽查”和“查账”FB


附录(1):

马来西亚联邦宪法
Federal Constitution of Malaysia
PART IV - THE FEDERATION
Chapter 1 - The Supreme Head

32. Supreme Head of the Federation, and his Consort
(1) There shall be a Supreme Head of the Federation, to be called the Yang di-Pertuan Agong, who shall take precedence over all persons in the Federation and shall not be liable to any proceedings in any court except in the Special Court established under Part XV.

41. The Yang di-Pertuan Agong shall be the Supreme Commander of the armed forces of the Federation.

160.
“Governor” (Repealed);
“State” means a State of the Federation;
“Yang di-Pertua Negeri” means the Head of State in a State not having a Ruler.


附录(2):
1. Supreme,至上的。Supreme Commander 最高统帅
p.793, 牛津英汉汉英词典2010,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Oxford Chinese Dictionary 2010

2. Supreme (地位、权力等)最高的,至上的。supreme commander 最高统帅
p.2033, 英汉大词典(第二版),上海译文出版社The English-Chinese Dictionary

3. Supreme 最上的,最高的;极上的,无上的;supreme commander 最高统帅
p.1400, 英华大词典(修订第二版)1996,商务印书馆 A New English-Chinese Dictionary

4. Supreme 最高的;至高无上的。the supreme commander of the armed forces 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
p.2031, 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7版),商务印书馆,牛津大学出版社 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English-Chinese Dictionary 7the Edition



附录(3):

语范对拙文(从”元首”谈起)的评语 - 2011年7月7日

语范编按:感谢作者对本站提出的意见。一国理应只有一位元首,di-pertuan 源自 tuan, 是君主;di-pertua 源自tua, 则是长者、首领;早期前辈们把这两个词等同了,是一项谬误,因为宪法下还有市、县议会主席,法定称呼yang di-pertua MPSJ,我们不至于译为“首邦市元首”或“巴生县元首”吧!另外,中国对本地特有事物、人名的译名,理事会仍然与中国驻马大使馆文化处协商,未必会全然 接受中方的译法。


××××××××××


我在语范网站留言版的提问(1) - 2011年7月12日

执行秘书先生,

您好!谢谢您阅读拙文“从‘元首’谈起”,并给予解 释。

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您:

1。请问如何翻译联邦宪法Part IV Chapter 1的The Supreme Head?
2。请问如何翻译联邦宪法第32条的Supreme Head of the Federation?
3。请问如何翻译联邦宪法第41条的Supreme Commander?
4。如果您说Yang di-Pertuan是君主,那么请问Agong是什么意思?
5。请问Mesyuarat Agong里的Agong是什么意思?

谢谢。

蔡立人敬



语范解答:

许多刚接触翻译或懂英语,但对翻译不了解的人对 翻译存在误解,因为他们不是翻译意思,而是翻译文字 。

中国现代学者林汉达说:“(正确的翻译)就是尽可能 地按照中国语文的习惯,忠实地表达原文中所有的意义 ”。中国当代学者王以铸说:“好的翻译决不是把原文 的一字一句硬搬迁来,而主要的却是要传达原来文章的 神韵” 。

以中英互译为例,一个称职的翻译员除了须精通两种语 文以外,还必须了解使用这两种语文民族文化与规范。 英文词Head, Commander, Chief实可用于任何阶级的首领或指挥官,所以需冠上Suprem e,State, Army等词来区分身份和管辖范围。

中文在五千年的演化中,成就了用字简洁、优美、精准 、概念词多的特点;概念词中的“元首”实已具一国之 最高领导人的含义(同元帅:统领一国全军的主帅), 是指特定的“国内第一人”,即同一国中已无人再具此 资格(其副手可以冠以“副”)。如果称呼自己国家的 元首时仍冠以最高、国家等,就产生了重复形容的语病 ,如“一个人的独白” 、“被世人贻笑大方”等句子。

另,中文本身已发展出一套包含规范语法、词汇、文字 等的完整的语系,除了术语名词以外,不适合以外语的 语法要求来进行自我规范。对于您的提问,简答如下 :

1&2:The Supreme Head (Yang di-Pertuan Agong) :元首,Deputy Supreme Head (Timbalan yang di-Pertuan Agong) :副元首。

3: Supreme Commander :元帅或统帅。

3&4:国文Agong 特指我国元首(专用名词)。Mesyuarat Agong 实为 Mesyuarat Agung;Agung 意指大、主要的; 因此译为“大会”即可。

语范执行秘书答


××××××××××


我在语范留言版的提问(2) - 2011年7月18日


执行秘书先生,

谢谢您的解答。

“元首”和Head都含有“最高”的意思。但是,为什么 宪法要多此一举的在Head of the Federation前面冠以Supreme呢?

正如我在拙文里说,宪法很明显的是要凸显此元首的至 高无上,这是对元首的最崇高的敬意。

“元首”一词本身并不含有这种敬意,它只是说明一个 国家的最高领导人而已。

以语范的翻译标准,把Head of State等同The Supreme Head,然后一概以“元首”来翻译,是很说不过去的。

这正如Almighty God,既然人人都知道上帝是万能的,为什么还要冠以Almig hty呢?难道翻译时就可以省略掉Almighty吗?

如果翻译不能凸显宪法对我国元首的无上敬意,那还有 什么“神韵”呢?

谢谢。

蔡立人



语范解答:

您好!汉语语法和英语语法的区别相当大,千万不要用 英语语法来套汉语语法。英语文法规范中有相当多是不 适用于中文的;汉语里有主语、谓语、宾语、补语、定 语、状语,六大句子成分。英语里缺个补语。汉语用补 语表示的意思,英语把它放到状语里去了。英语里面有 个表语,汉语把它放到宾语里头去了。

英文字母大小写的功能:英语中的神有两种写法,即god 和God,一个g小写,泛指一般的神;另一个G大写,特指基 督教的上帝,天父。两者读音一样,单从读音,无法分 辨, 所以冠上Almighty等前称是有实用性的 。然而华语则有上帝(天父)与普通神的称谓,已清楚 的显示两者之间的不同。

语范立场:在“州元首”一词不成立的情况下,我国就只有一位元首,其地位已无高低之分,因此建议使用“ 元首”与“州长”。

如您认为语范所通过的译词有误,欢迎以书信方式说明 因由,电邮或寄至 秘书处。您的意见将会在来届语范全委会议中讨论。谢谢。

语范执行秘书答
Next PostNewer Post Previous PostOlder Post 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