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立人

作者

浅见(4):再看舞狮

“舞狮”一词的争论已告一个段落,这个时候写“舞狮”似乎不合时宜。只是,由于我最近写一些关于汉语规范化的文章,对“舞狮”一词有兴趣,所以斗胆班门弄斧,提出我对这个词的看法。

有学者以《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2版(以下简称《现规》)为标准,认为“舞狮”是动词,因为《现规》明确标明为动词。

在这篇,我从几个不同角度来探讨,“舞狮”可不可以也是名词。


“舞狮”的语法

在汉语语法上,如果一个动词,受名词、代词或数量短语修饰时,在考虑其词义后,是能够转为名词,也就是成为一个兼类词的。我举几个例子来说明。

“提高”
(1)提高水平。“提高”是动词。
(2)水平的提高。“提高”在这里的词义和(1)的词义没有明显的不同。所以,不应该转为名词。《现规》和《现汉》(《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都只把它列为动词。

“拨款”
(1)政府拨款给学校。“拨款”是一种行为,是动词。
(2)增加教育拨款。“拨款”受名词(教育)的修饰,指的是款项,和(1)的词义有明显的联系,不过词义却有差异。所以,“拨款”在这里可以转为名词,成为兼类词。《现规》和《现汉》明确把它标明为动词和名词。

“发言”
(1)他积极发言。“发言”是一种行为,是动词。
(2)他的发言很中肯。“发言”受代词的修饰,指发表的意见,和(1)的词义有联系,但又有差异。所以,“发言”在这里可以转为名词,成为兼类词。《现规》和《现汉》也明确把它标明为动词和名词。

现在,看看“舞狮”一词。

“舞狮”
(1)舞狮时要注意安全。“舞狮”在这里是动词,即表演一种舞蹈。
(2)中国舞狮分南狮和北狮。“舞狮”受名词(中国)的修饰,指的是一个舞蹈、习俗或体育项目,和(1)的词义有联系,但又有差异。所以,“舞狮”在这里也可以转为名词,成为兼类词。

诸如此类的词有很多,比如:领队、领导、领航、改稿、改革、赛车、赛船、赛艇、回信、回响、记录、记载、记忆、记认等等。


民间的使用

其实,“舞狮”在民间的使用早已经是动词名词自由互换。上述语法的分析,只是进一步说明这个现象而已。以下是我在网上随意摘取的句子,借以说明这一点:
  • 中国舞狮跟随着华人移居海外而闻名世界。
  • 下一场舞狮表演要开始了。
  • 出动三頭舞狮同时表演。
  • 首先进行舞狮热身运动。
  • 為超大型的舞狮頭進行裝飾。
  • 这两个舞狮面具好凶喔!
  • 表演了傳統的舞獅節目。
  • 舞狮制作课程。
  • 舞蹈教室讓小朋友扮舞獅。
  • 希望明年還可以看到舞獅的出現。

“舞狮”的释义

《现规》主编李行健在前言里关于标注词性的说法:“… 按词的义项分别标注词性。每个义项是特定的使用单位,具体的词性必然体现在义项的功能上。”

用来释义的句子,应与被释词的词性一致。从释句,我们就可以看出被释词的词性。不同词性的词,应有不同的释义模式。比如:

舞伴:[名] 陪伴别人跳舞的人。这是对名词的释义。
舞弄:[动] 挥舞耍弄。这是对动词的释义。

换言之,如果不标明[名][动] 两字,这两个词的词性也可以从其释句(也就是该词的功能)中体现出来。

再看《现规》给“舞狮”的释义:

舞狮:[动] 我国传统的民间舞蹈之一。由两人或一人套上狮子形状的道具,模仿狮子的各种动作、神态进行舞蹈,还有一人扮成武士手持彩球逗引。


让我们检视以上释义。第一句,“我国传统的民间舞蹈之一。”,很明显的是一个名词(舞蹈)的释义模式。第二句,“由两人…逗引。”,却是一个动词(进行舞蹈)的释义模式。如果不标示[动] 这个字,我相信许多读者会毫不犹豫的把“舞狮”当成名词。

我们知道,词典用词是很精简直接的。用一个解释名词的句子,来作为一个动词的主释句,是很不寻常的。为了更清楚的说明这点,让我们拿“赛马”一词来做比较。“赛马”有三个义项,分别是:

(1)[动] 比赛骑马的速度。
(2)[名] 指这种竞技体育项目。
(3)[名] 供比赛用的马。

所以我认为,“舞狮”可以是名词和动词,其最终词性,就以它在一个句子里(语境)的用法来确定。《现规》对“舞狮”的释义其实是对两个不同义项的释义,第一句是名词,指一种舞蹈、习俗或体育项目;第二句才是动词,描述这种舞蹈的动作。《现规》只标动词,我认为,是一个错误。


词典的不一致

词典出错不是不可能的。词典之间出现不一致,甚至本身标注的词性不一致,也常出现。且让我举例说明。

例:如果《现规》把“舞狮”标为动词,照理说,“斗牛”,也应该是动词。偏偏《现规》把“斗牛”标为名词,反而是《现汉》把它标为动词!那“斗牛”应该是名词还是动词?如果是兼类,为什么“舞狮”不能也是兼类?

再举个例子,同样以“知足常乐”为用例,《现规》把“知足”标为动词,而《现汉》则把它标为形容词。

我发现,两部权威词典在词类标注方面出现的许多差异,可以归纳为两类:

(1) 同样用法,甚至是用例一模一样的义项,标为不同词类,比如:斗牛、知足。我整理了一个差异表,举出约40个例子来说明。请参考附录。

(2) 兼类词的标注。《现规》在这方面明显的提供更多的义项的标注。比如

词目:《现规》 / 《现汉》
申请:[动][名] / [动]
领军:[动][名] / [动]
接线:[动][名] / [动]
接着:[动][动][副] / [动]
规律:[名][形] / [名]
规制:[名][名][动] / [名][名]
规约:[名] / [名][动]

为什么在兼类词的标注会有这种差异?李行健在《现规》前言里说:“自然,我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将词的全部兼类标出,我们只需标注常用的类别。”

所以,“舞狮”在这种情形下出错,也就不稀奇。


网上的释义

中国著名的金山词霸和其线上词典爱词霸都把“舞狮”、“舞龙”、“醒狮”标为名词。

在线新华字典把“舞狮”释为:

“亦称‘狮舞’。体育与舞蹈相结合的一种活动。由两人扮狮子,一人扮武士持彩球逗引。有文狮与武狮之分。文狮有骚痒、舔毛、打滚、抖毛等动作;武狮有跳跃、跌扑、登高、腾转、踩球等动作。是民间节日主要的体育娱乐活动。”

很明显指的是“一种活动”、“体育娱乐活动”。也即是一个名词。

台湾教育部国语辞典简编本(网路版)虽然没有给“舞狮”一词标注词性,但是,它的解释是:一种民俗体育运动。用的也就是对一个名词的释义模式。


结语

我认为,“舞狮”是动词也是名词。而且,“舞狮”一词在民间的使用早已经是动词名词互换。如果只是因为一部词典把“舞狮”标注为单一动词,就把多年约定俗成,大众熟悉的“舞狮”改为陌生的“狮子舞”,这种做法似乎不够严谨的。

至于从“舞狮”一词的争议,延伸出“词类活用”和“约定俗成”的两个概念,且让我留到下一篇。


蔡立人
稿于201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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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本文和附录

“我对华语规范化的一点浅见”的其他文章也收录在本人面书里:
浅见(1):《现代汉语常用词表》浅析

浅见(2):规范词与本地惯用词

浅见(3):规范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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